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网站命名为 “中国包装网”,中文网址是:www.pack.cn,于2001年5月28日红盾315备案登记。中文名称:中国包装网、中国包装信息网、中国包装互联网。英文网址是:www.packindustry.com于2002年3月25日备案登记。英文名称pack、chinapack、packnet。
第二条 本网站由浙江弘仁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创办,是目前信息量访问量庞大、专业权威的包装行业门户
第三条 中国包装网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本着“为决策管理服务、为生产经营服务”的原则,以促进中国包装行业信息化发展为己任,推动包装行业的信息化进程,促进包装工业现代化发展。
第四条 中国包装网一切活动遵守国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各项规定。
第五条 为规范中国包装网的运行、管理、发展和建设标准,特制定本章程。
第六条 浙江弘仁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地址:浙江省金华市环城西路1039号海联大厦 邮编:321016
第二章 网络建设
第七条 业务范围:
一、为包装及相关企业提供信息服务。
二、为企业提供从域名注册、虚拟主机、网页制作到网站推广等一系列的网站建设服务。
三、为企业搭建基于互联网的企业管理、客户服务、客户资源管理、产品分销和在线销售等电子商务应用系统。
第八条 中国包装网通过信息发布、信息咨询、信息服务推动包装行业的健康发展。
一、传递包装及相关行业政策法规、行业产品标准和产品质量管理。
二、协调沟通包装企事业和流通领域,组织包装行业的产品展览、技术交流和合作咨询服务,为网员提供国内外最新信息。
三、促进生产与科研紧密结合,对企业的经营管理进行指导,提高企业素质。
四、介绍国外有关包装行业的最新动态和先进的生产技术及管理经验。
第九条 中国包装网将充分运用网络优势,立足中国,辐射亚洲,走向世界,把中国包装网建成为亚洲最大的包装网络信息中心,加快行业走信息化建设,推动中国从包装大国走向包装强国,为我国的包装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第三章 信息收集和传递方式
第十条 信息收集方式
一、由中国包装网发起联盟单位,特聘业内专家、学者、顾问和信息员提供。
二、通过中国包装网“包装论坛”吸收专家学者及业内人士发布的包装行业最新动态、专题讲座等信息。
三、通过互联网络收集国际和国内包装及相关行业信息。
四、通过新闻媒体和网上采集最新信息。
五、通过其它途径收集信息。
第十一条 信息传输方式
一、 网员采取计算机互联方式获取和发布信息。
二、 通过互联网、协会刊物、信息简报和包装及相关行业信息媒体发布信息。
三、 选择有影响的新闻媒体、包装杂志及行业刊物开设信息或广告专栏。
四、 中国包装网开展不定期的信息发布会、技术交流会、培训会和贸易洽谈会。
第四章 入网与退网
第十二条 凡在国内外从事包装及相关行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个人,都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包装网。
第十三条 符合入网条件并要求入网的企事业和个人,向中国包装网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有关证件(复印件),经审批确认后即成为中国包装网的正式网员,并享有有关权利,同时履行相关的义务。网员单位每年重新审核、登记一次。
一、入网条件:有必要的硬件设施,保证联网微机能正常运行,履行网员的义务。
二、入网申请书内容:单位、个人名称、负责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按照中国包装网的规定要求进行。
第十四条 网员单位向中国包装网络管理中心提出退网申请、或第二年没再提出申请者视为自动退网,中国包装网即注销其网员资格。网员退网后,不再享有相关的权利,也不再履行有关的义务。
第五章 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 中国包装网络管理中心的权利和义务
一、担任网络建设管理职责。
二、受理入网和退网事宜。
三、提供入网咨询。
四、制定并修改《中国包装网管理办法》。
五、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经验交流、表彰和培训活动。
六、负责网络技术咨询、技术指导和技术服务。
第十六条 网员单位的权利
一、享受中国包装网有关网员信息服务。
二、定期参加中国包装网的优秀网员单位评选。
第十七条 网员单位的义务
一、严格遵守中国包装网的网员规则以及管理条例。
二、维护中国包装网的合法权益。
三、配备专职信息员,负责信息的收集、整理、发送。
四、及时准确的提供本企业信息并对其负责。
五、向社会各届宣传中国包装网的宗旨和业务。
六、按期、按规定交纳网员费用。
七、保守网络秘密,不得向网外单位提供网内的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章程自二000年三月二十日起生效。
第十九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中国包装网络管理中心和浙江弘仁元电子商务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