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防止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离析,运输距离应尽量缩短。在停放或运输过程中,若产生拌合物稠度损失或离析较重者,浇筑前宜采用人工二次拌合。拌合物从搅拌机卸料起到浇筑入模止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45min。
2.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应采用机械振捣成型。对流动性大、能满足强度要求的塑性拌合物以及结构保温类和保温类轻集料混凝土拌合物,可采用人工插捣成型。
3.用干硬性拌合物浇筑的配筋预制构件,宜采用振动台和表面加压(加压重力约0.2N/cm2)成型。
4.现场浇筑的竖向结构物(如大模板或滑模施工的墙体),每层浇筑高度宜控制在30~50cm。拌合物浇筑倾落高度大于2m时,应加串筒、斜槽、溜管等辅助工具,避免拌合物离析。
5.浇筑上表面积较大的构件,若厚度在20cm以下,可采用表面振动成型;厚度大于20cm,宜先用插入式振捣器振捣密实后,再采用表面振捣。
6.振捣延续时间以拌合物捣实为准,振捣时间不宜过长,以防集料上浮。振捣时间随拌合物稠度、振捣部位等不同,宜在10~30s内选用。
7.采用自然养护,浇筑成型后应防止表面失水太快,避免由于湿差太大而出现表面网状裂纹。脱模后应及时覆盖,或喷水养护。
8.采用加热养护时,成型后静停时间不应少于2h,以避免混凝土表面产生起皮、酥松等现象。
9.采用自然养护时,湿养护时间应遵守下列规定:用普通硅酸盐水泥、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泥拌制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少于7d;用粉煤灰水泥、火山灰水泥拌制的及在施工中掺缓凝型外加剂的混凝土,养护时间不少于14d。构件用塑料薄膜覆盖养护时,要保持密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