槽式翻堆机-粪便翻抛机标准化改造畜禽养殖粪污
为全面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市关于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精神,提高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建设标准化水平,金沙县在具体工作中,坚持以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为核心,在全县推行“一统两分三措施”畜禽粪污处理模式,开展畜禽规模养殖场对粪污收集、贮存、处理、利用等环节进行标准化改造,切实做好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
“一统”是指对全县现有养殖场进行摸底排查,对其动物防疫条件、粪污处理设施设备等进行整改达标后,对养殖数量达到规模养殖场标准的统一备案,对养殖数量达不到规模养殖场标准的养殖大户统一进行登记管理。对新建、改建、扩建养殖场,一律实行先批后建,选址须符合养殖布局用地规划和禁限养区要求,粪污治理设施装备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截至目前,全县184家养殖场(大户)全部实行登记管理,其中达到规模养殖的47家养殖场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给予备案。
“两分”是指对所有养殖场要求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干湿分离。一是改建养殖场的排水设施,修建污水暗沟或管道,设置雨污分流设施,使雨水和污水分流,防止雨水进入污水处理系统,减少排污量。二是改变清粪方法,干粪由人工或机械收集运出,尿液和污水直接进入下水道,分别进行处理。
“三措施”是指养殖场须建设干粪堆积池、污水处理池和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对干粪一律采用堆积发酵还田利用处理模式,养殖场修建的干粪堆积池必须以*大养畜量和发酵30天的标准进行设计修建。对养殖污水采取氧化沉淀还田利用模式,修建三级沉淀池对污水进行30天以上发酵处理后还田利用。对规模养殖场必须修建异位发酵床、沼气池、有机肥加工等设施,直接对养殖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后作种植基肥使用,全部实现养殖“零排放”。截至目前,全县有24家规模养殖场修建微生物异位发酵床处理粪污全部实现零排放,有23家规模养殖场通过修建干粪堆积池、污水氧化池,通过种养结合循环模式直接还田利用。小规模养殖场及养殖大户全部配套修建与规模相适应的干粪堆积池和污水沉淀池,按照防渗、防漏、防溢出做好“三防”措施,粪污经发酵处理后自行还田利用。
金沙县有年出栏生猪500头以上的规模养殖场38家,有年出栏肉牛100头以上肉牛养殖场28家,年出栏肉羊200只以上规模养殖场21家。通过近两年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推进,到目前为止,全部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和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槽式翻堆机-粪便翻抛机相关配置:
1.动力传动装置是电机、减速机、链轮、轴承座、主轴等组成,它为翻堆滚筒提供动力的重要装置。
2.行走装置是由行走电机、传动齿轮、传动轴、行走链轮等组成。
3.翻堆装置是由链轮、支撑臂、翻堆滚筒等组成。
4.转移车是由行走电机、传动齿轮、传动轴、行走轮等组成,它为槽式翻堆机-粪便翻抛机换槽提供临时运载工具。
槽式翻堆机-粪便翻抛机的基本属性:
1.槽式翻堆机-粪便翻抛机的工作宽度范围在2到6米之间;翻抛的深度在0.8-1米;
2.工作效率高,控制简便,对主机负荷随时监控;工作速度可选无级变速配置,适应物料负荷变化
槽式翻堆机-粪便翻抛机采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研制生产的用于有机肥生产的高科技产品。节省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工程,使制肥规模的伸缩性更加随意,尤其适合将农业废弃物、储蓄粪便和有机生活垃圾转化为优质生物有机肥。
单位联系方式(刘经理)18853701151——0537-32520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