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近日联合下发关于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的通知。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全面依法治国和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战略高度,认真学习借鉴江西“法媒银·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台”经验,充分认识创建完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工作的重要意义,扎实推进此项工作的深入开展,确保取得实效(10月11日《北京青年报》)。
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作为一种信用惩戒措施,非常有利于推动法院的执行工作。不少“老赖”不惧罚款拘留的硬手段,却十分害怕失信被曝光的软措施。在执行实践中,某些失信被执行人顶不住曝光带来的舆论压力,主动来法院履行法律义务,这样会大大节约司法资源、提升司法效率。近些年来,全国法院系统在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工作上可谓是亮点纷呈、奇招频出,例如在新闻媒体、商业街屏幕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还有给“老赖”定制专门的手机彩铃等等。这些曝光方式一定程度上能够形成威慑,促进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
然而,尽管法院系统曝光老赖的方式不断创新、不断丰富,但是现阶段曝光的威慑力依然不够强大、效果依然不够显著。这主要在于曝光“老赖”尚停留在碎片化、动态性的层面,多数时候是法院系统在唱独角戏。新闻媒体、商业大屏幕等曝光平台不可能全天候、高频率、大范围地发布“老赖”信息,大部分曝光还停留在应景式、运动式、封闭性的信息发布上,影响的时间和范围十分有限。风头一过,“老赖”们照样逍遥自在。
毋庸置疑,惩戒失信被执行人是诚信社会建设的重要环节,如果违反法律的不诚信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那么背离道德的失信行为自然就会泛滥成灾。诚信对于社会秩序如同空气对人一样重要,离开诚信,社会法治秩序便失去根基。面对人民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新期待、新要求以及建设诚信社会的需要,法院曝光“老赖”的方式及其机制亟待升级,在这样的背景之下,就需要创建高层次、统一性的曝光平台。中共中央宣传部、最高人民法院、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在2017年年底前搭建完成省级的失信被执行人曝光平台,在两年内将平台建设成为当地家喻户晓的信用平台和执行名片;要坚持以惩戒失信、褒扬诚信为核心,切实发挥曝光平台的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宣传信用惩戒、风险管控等多种功能,将平台建设成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重要抓手,人民群众了解、参与、监督执行工作的重要媒介。很显然,“家喻户晓”的创建效果,其实就是让“老赖”的信息时时处处存在,如同空气般融入群众的日常生活。
群众普遍对失信行为深恶痛绝,远离失信者更是人性使然。搭建失信被执行人平台其实就是要给群众营造一种安全感,群众能够时时处处查询、知晓身边的失信者,就能很好地保护自身利益,群众势必对其高度关注和热切期待。这种关注与期待也会营造强大的舆论压力,最终让“老赖”真正无所遁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