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工民主党天津市委会向市政协十四届一次会议递交提案,建议加快全社会诚信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失信被执行人公示制度,让“老赖”无所遁形。
提案指出,失信被执行人,俗称“老赖”,是指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违反限制消费令;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行为的被执行人。近年来,本市大力支持司法机关的执行工作,各区都在因地制宜地探索建立失信被执行人的公示制度。这项工作在实际推进的过程中,仍有可以继续提高的空间。
为此建议,一方面,严格公示程序,及时下发通知书和决定书,并明确告知被执行人相关责任风险,确保将失信被执行人全部录入失信人员名单库中;另一方面,扩大公示范围,积极利用媒体资源,除了报纸、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还可以在移动通讯工具上加强信息公示,通过对最新通讯技术的应用,不断扩大信息的公示范围,给拒不执行法律判决的“老赖”以震慑;在此基础上,提升公示精准度,建立公示分类制度,根据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划分为低、中、高三个等级,对被执行人进行提前预警,避免其做出更严重的失信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