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8日从山东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截至2017年底,该省累计29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77户企业首次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即失信企业“黑名单”),对3615名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任职限制。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田治颖在当天的发布会上介绍说,目前,山东的信用监管工作已步入正轨,为市场主体“洁身自好”良性运营、推动市场经济有序发展注入“强针剂”。为强化约束和联合惩戒力度,促进企业守法经营和诚信自律,山东出台相关政策,规定了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制度,工商部门与其他政府部门互联共享名单信息,实施联合惩戒。
据田治颖介绍,根据相关规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等十种情形的企业,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列入后满5年未再发生所有规定列入情形的才能被移出;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的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3年内不得担任其他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田治颖透露,预计到2018年7月,山东将有10万余户企业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有失信违法行为的企业不仅会在公司上市、招投标、土地招拍挂、银行贷款、授予荣誉称号等方面受到影响,还可能会丧失交易伙伴,错失交易机会。”
为促进市场主体健康发展和市场经济有序运行,田治颖表示,山东下一步将继续完善企业信用监管体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不断完善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持续开展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专项清理工作,健全信用约束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田治颖称,在加强监管的同时,山东还将深入实施小微企业“双升战略”、商标品牌战略和广告拉动战略,通过进一步拓展创新小微企业名录平台的整合应用等工作,深化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地理标志商标扶贫兴农富民和品牌国际化工程,助力山东新旧动能转换建设;并全力推进“放管服”和“证照分离”改革,巩固扩大“多证合一”改革成果,营造便利、良好的营商环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山东已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2017年共注吊销市场主体55.6万户,其中个体工商户超七成;全年注吊销企业14.1万户,同比增长34.1%,占新登记企业总量的29.0%。
据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统计,截至2017年底,山东实有市场主体806.8万户,位列广东、江苏之后。其中,实有企业225.9万户,私营企业成为全省企业快速发展的主力军,每50个人中就有1人开办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