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3日,福建省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今年4月份预包装食品抽检结果。此次对豆制品、糕点等5大类,共计210批次食品样品开展了监督抽检,检出合格样品204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
厦门市同安区优粮食品加工厂生产的碱面(生产日期:2018年03月22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486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厦门市湖里区榕记饼店生产的冰绿豆饼(生产日期:2018年3月21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1.02 g/kg,标准规定为≤0.5 g/kg;厦门市海沧区伍贤友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年糕(生产日期:2018年3月30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3.26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厦门市集美区千层页豆制品加工厂生产的豆干(生产日期:2018年04月01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40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厦门市集美区千层页豆制品加工厂生产的豆皮(生产日期:2018年03月31日)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检出值为0.524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厦门市翔安区福月美立面制品加工店生产的碱面(生产日期:2018年04月03日)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检出值为0.331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添加。
对上述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生产单位所在的厦门市湖里区、翔安区、同安区、海沧区、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