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网(0532-80889431)从青岛市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了解到,因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的进口预包装食品,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合肥路永旺广场在2018年5月18日被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信网致电该公司,工作人员表示会在请示领导后作出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
2018年5月份,青岛市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在检查中发现,在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合肥路永旺广场所经营的进口预包装食品中。部分商品的经营标签不符合规定。执法人员马上叫停了其违法经营行为,并对涉事产品进行了封存。
经调查,青岛永旺东泰商业有限公司合肥路永旺广场所经营的“尚发即食柠檬片”,其商品外包装不具有中文标签,该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九十七条。依据《食品安全法》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市北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其作出处罚:没收涉案食品,没收违法所得32.5元并处罚款3万元。
信网联系到该公司,工作人员称会在请示领导后作出回复,但截至发稿,信网未收到任何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