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包装网讯】近日,青岛的叶女士向信网(0532-80889431)反映,她在李沧区京口路与滨河路路口的果唯伊22店买了两块榴莲肉,在购买前店员告诉她价格为3.8元一两,可叶女士称重算出这两块榴莲肉加上包装为1.4斤,共花了125.8元,“实际是12.8元一两。”叶女士认为自己被“坑”了。果唯伊22店的季店长表示,在接到叶女士的电话后,他向店员了解了情况,确认店员当时说的是12.8元一两,是顾客自己听错了,并且店内也有价格公示,顾客既已付款,就对价格表示了认可。对于此类事件,李沧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工作人员则提醒消费者,购物时一定要看清楚价格再付款。
3.8元一两的榴莲实际价格12.8元
8月17日,叶女士在李沧区京口路与滨河路路口的果唯伊22店买了两块榴莲肉,她告诉信网,在购买时她没看到价格牌,就当场问销售员价格,“店员告诉我是3.8元一两,我确认了两次。”
看着价格比较公道,叶女士就挑选了两块榴莲肉,“因为店里有说明,买两块还打折,我就选了两块,当时付款是125.8元。”叶女士匆匆付了款,就离开了。
回到家后,叶女士越想越不对劲,觉得两块榴莲肉的重量跟金额差距太大,“我称了一下,加包装是1.4斤,大约估算了一下是90多元一斤。”叶女士说,这个价格与3.8元一两的价格严重不符,但时间太晚,当天她并未跟店里交涉。
“第二天我给他们店长打电话,结果店长说,是我听错了,他们的销售员不会撒谎。”叶女士说,120多元虽然不多,但是自己连续问了两次确认价格,现在却称了听错了,“我就很生气,被坑了还成了我的错了?”
果唯伊店长回应是消费者听错了价格
8月20日,信网根据叶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到了果唯伊22店的季店长。季店长告诉信网,事发当时,他并未在场,发生了什么事情他并不清楚,在第二天接到叶女士的电话后,他也询问了店员,“店员确实说的是12.8元一两,据我了解的情况,顾客当时戴着耳机,正在打电话,可能是顾客听错了。”但对于季店长的这番回答,叶女士表示:“我耳朵不聋,能听得见。”
而对于店中无价格牌一事,季店长予以否认:“我们店里面有价格牌,都是明码标价。”并且,季店长表示顾客购买水果都提供小票,“买水果的顾客一般都是拿了水果就走,很少有要小票的。”季店长以此来反驳了叶女士所述的没有购物凭证一说。
消保部门提醒顾客看准价格再付款
对于此事,李沧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的工作人员告诉信网,从事件来看,没有证据证明果唯伊存在价格欺诈行为,“我们都没在现场,消费者也没有切实的证据,很难断定是否存在违法行为。”
但工作人员表示,商家在销售过程中,必须明码标价,并且张贴醒目的价格牌,如果没有明显的价格信息,消费者可以进行举报。
此外,工作人员也提醒消费者,在购物时,一定要看准价格再付款,“消费者有选择买与不买的权利,一旦发现价格不符,可以放弃购买。”在购买商品之后,消费者要记得索要票据,以避免后续产生纠纷影响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