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安庆市信息公开网发布的(庆)市监食罚〔2019〕6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安庆市金缘食品厂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规定的预包装食品,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庆)市监食罚〔2019〕6号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规定的预包装食品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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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庆市金缘食品厂 |
340891600070913 |
吴礼才 |
生产经营标签不符合法定规定的预包装食品 |
种类: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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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履行 |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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