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种食品包装袋包括塑包袋、编织袋、保鲜膜、砧板等,凡是涉及到食品的塑料制品都要过QS关。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要求,从2008年1月1日起,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的市场准入制进入查处阶段。这意味着,没有获得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相关企业,现在已经不得继续生产。
近日,江苏省江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徐霞客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管巡查时,发现了一家进行生产食品包装袋的企业,通过进一步调查发现,该厂无法出示食品相关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经执法人员查证后,发现因该公司不具备生产食品用包装袋的生产资质,执法人员对该批食品袋进行查封,共查获无证生产的食品包装袋233箱,总计超过40万只食品用塑料包装袋,大部分用于某知名零食品牌。其余待进一步调查核实后处理。
下一步,该局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切实加强生产监管,继续保持严打无证生产、制假售假态势,在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同时,积极推动辖区内生产企业做大做强,提高企业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据了解,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为了全面保证食品安全,国家已对所有用于食品包装的包装袋纳入生产许可范围,企业及个人生产加工此类产品必须办理生产许可证方可生产。
如企业未依照条例规定申请取得生产许可证而擅自生产列入目录产品的,由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处违法生产产品货值金额等值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无证生产不合格的食品包装,不仅在很大程度上会对食用者的身体健康造成威胁,同时会对环境造成严重的污染。在追求利益的同时,企业责任心也要兼备才好。